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生2025-2026学年综合评价、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校学〔2024〕22号)和《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校学〔2024〕2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6届毕业生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评价、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1.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提交、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工作于2026年5月10日前完成。
2.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证书发放工作于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
3.系统填报时间为:4月20日—5月10日。
二、证书发放
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即可领取并发放荣誉称号证书和奖学金证书。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4月20日16:00前将本学院细则(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送到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514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xgbszk@tyut.edu.cn
2.各学院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基础数据的填报和审核,避免出现因操作不当影响综合评价及奖学金评定结果。
3.学院提醒学生及时缴清在校期间所有欠缴费用,截止时间为4月19日中午12:00。
4.称号、奖学金评定工作完成后,填写荣誉称号获得人数统计表(附件1)、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发放总额统计表(附件2)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514办公室;同时将荣誉称号获得人数统计表(附件1)、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发放总额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xgbszk@tyut.edu.cn
附件1:荣誉称号获得人数统计表
附件2: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发放总额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
2026年4月13日
- 附件【附件1:2025—2026学年荣誉称号获得人数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25—2026学年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发放总额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