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馈母校培养,奖励母校自励自强、笃学成才、奋发有为的优秀学子;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培育英才的优秀教师;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母校学习和工作,由旅美校友郭小青、周渭鸥夫妇捐资,设立太原理工大学“青鸥奖”。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成立太原理工大学“青鸥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对“青鸥奖”进行全权运作和管理。管委会由捐赠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太原理工大学(以下简称乙方)共同构成。管委会由主任委员(2人)、副主任委员(2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管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
第二条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管委会主任委员:是“青鸥奖”管委会最高决策人,负责对“青鸥奖”的全面管理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任免。甲方负责人和乙方法人代表分别出任主任委员,称为共同主任委员。目前甲乙双方的共同主任委员为:
甲方代表:郭小青
乙方代表:黄庆学
管委会副主任委员:管委会设副主任委员2名,协助主任委员管理“青鸥奖”的全面工作,由乙方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由乙方共同主任委员任命。
管委会委员:成员由学校以下部门组成: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国际合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青鸥奖”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管委会职责:负责宣传“青鸥奖”,推荐并任命“青鸥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审核并任命“青鸥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审核确认“青鸥奖”获奖人名单,收集“青鸥奖”的反馈信息,提交对“青鸥奖”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处理“青鸥奖”其他事宜,监督“青鸥奖”的全面工作。
乙方的“青鸥奖”管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随乙方管理层的职位而定。乙方管理层如有变动,“青鸥奖”管委会成员也随其新的管理人事变更而变更。
第三条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青鸥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青鸥奖”的评审工作,是评审、推荐“青鸥奖”获奖人名单的实质机构。
评委会主任:从太原理工大学校内人员中产生,由管委会推荐,甲方、乙方共同主任委员任命。评委会主任负责提名评委会委员,召集评委会会议,分配评委工作,制定评选日程,定期向“青鸥奖”共同主任委员和管委会汇报工作进程,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运作。
评委会委员:评委会设委员11~14名。其中1名由甲方共同主任指定,并书面(含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共同主任;其他委员由乙方教授(在职或返聘)7~10名和管理人员(副处及以上职务)3名组成,由“青鸥奖”评委会主任提名,本人申请,报管委会审核。评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乙方共同主任聘请,并书面(含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共同主任。乙方评委会委员需满足如下条件:
在职教授,上一年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必须高于乙方对在职教授制定的工作量标准,并至少为本科生授课一门;
返聘教授,上一年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必须高于乙方对在职教授制定的工作量标准的三分之一,并至少为本科生授课一门;
在职教授兼任管理职务(副处及以上)的,其上一年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必须高于乙方对在职教授制定的工作量标准的三分之一,并至少为本科生授课一门;
管理人员应当是学生教育管理主要职能部门、学院的负责人(副处及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对管理人员评委不设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要求。
评委会委员任期两年,可以连任。评委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因个人原因或失职,“青鸥奖”管委会可免去其委员资格。
评委会职责
评委会的最终职责是选出合格的获奖人。为此,评委会将通过履行如下职责来完成这一工作:
审查申请人资格;
审核申请人材料;
负责与申请人和推荐人联系;
制定并逐年补充和修改申请条件、要求等内容;
选出获奖人提名名单;
制定授奖日程;
及时向“青鸥奖”共同主任和管委会汇报工作进程;
提前一个月向“青鸥奖”共同主任和管委会提交获奖人建议名单、授奖金额及其它费用;
收集对“青鸥奖”的反馈意见并向管委会提交下一年“青鸥奖”改进意见和建议。
评委会委员的权限
评委通过投票方式决定最终的获奖人建议名单。甲方聘请的评委持有否决权。
评委会的独立性
评委会有权严格按照“青鸥奖”评选标准选拔获奖人,非评委会成员不得干扰评委会、评委会委员的评选工作,以保证评选过程的公正。对所有申请人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对外公开评选争议,不对外解释评选结果。
评委需遵守的纪律
评委会主任是评委会领导核心,必须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合理分配工作,不徇私情,保证评选工作按进度高质量地完成。如不能有效领导评委会的工作,延误评审进程,或有三位及以上评委向管委会投诉,情节属实,问题严重,管委会将免去其主任职务并立即任命新的评委主任;
评委会委员必须公正评审,不徇私情,按时完成评委会主任安排的任务,按时参加评委会会议。如累计缺席两次当年的评委会全体会议(甲方聘请的评委例外),将自动失去评委会委员资格。不能从评选开始到获奖名单确定全程参与评选工作的评委,不能获得当年的评审工作补贴。失去评委资格者,不能获得当年的评审工作补贴;
遵守评选过程的独立性和保密性。
第四条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青鸥奖”办公室是“青鸥奖”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学生处,负责协调各方的工作、甲乙双方的沟通,与评委会协同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若干。乙方共同主任负责任命“青鸥奖”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职责包括:
宣传“青鸥奖”(包括网页);
提供有关“青鸥奖”的咨询服务;
“青鸥奖”基金的管理(捐资的接纳,存取,投资,财务和账目的管理等);
收集申请人材料,负责与申请人和推荐人联系;
建立“青鸥奖”档案,管理申请人及历年获奖人的资料;
组织安排、协调各类会议;
准备获奖证书、文件;
计划、实施颁奖相关事宜;
及时向“青鸥奖”共同主任和管委会汇报工作进程;
收集对“青鸥奖”的反馈意见并向管委会提交下一年“青鸥奖”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青鸥奖”基金由甲方从2015年起至2029年止,15个年度逐年捐资而设立。委托太原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设立独立财务账户,由太原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和甲方代理人共同管理。
第六条“青鸥奖”捐赠资金用于奖金支出、“青鸥奖”运作经费、评委会和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补贴。未经甲方主任委员的批准,本基金不得用于任何其它开销。
第七条乙方计划财务处负责每年向管委会和甲方提供详细的“青鸥奖”基金收支明细。
第三章 评选及奖励
第八条奖励类别、名额及金额分配
“青鸥奖”设优秀学生奖、优秀教师奖和优秀人才奖三个类别,具体奖励名额及金额见下表。“青鸥奖”设奖类别、奖励名额及金额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具体情况,逐年修订和完善。
“青鸥奖”类别、名额及金额分配表 |
类别 |
名额 |
金额 |
授奖对象 |
合计(人民币) |
优秀人才奖 |
29 |
¥10,000 |
本科一年级创新班学生 |
¥290,000 |
优秀教师奖 |
6 |
¥10,000 |
本科一年级基础课授课教师 |
¥60,000 |
优秀学生奖 |
23 |
¥10,000 |
本科二年级学生 |
¥230,000 |
总计 |
58 |
|
每年总计奖金额 |
¥580,000 |
第九条申请人资格
凡未得过“青鸥奖”(优秀人才奖除外)并满足“青鸥奖”申请人资格相关规定的申请人,都有资格申请“青鸥奖”。
“青鸥奖”申请人资格表 |
优秀学生奖申请人 |
1. 在校二年级所有本科生 |
2. 绩点分在4.0以上(或本年级本专业前20%),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考试合格,不能有不及格记录。 |
3. 申请者无记过及以上处分等不良记录 |
4.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高尚,积极进取 |
优秀教师奖申请人 |
1. 带一年级基础课教师 |
2. 授课学时超过学校规定的标准 |
3. 申请者无教学事故、违纪处分等不良记录 |
4.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品德高尚 |
优秀人才奖申请人 |
1. 一年级创新班学生 |
2.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高尚,积极进取 |
第十条评选标准
“青鸥奖”的评选将严格按“青鸥奖”评选标准制定的加权积分法进行评选,按照积分从高到低顺次获选。评选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评委会议定并经管委会同意后执行。
“青鸥奖”加权评分标准表 |
类别 |
评选项目 |
加权评分比例 |
优秀学生奖 |
学习成绩 |
50% |
爱心表现 |
6% |
领导潜力 |
5% |
特长 |
3% |
贫困生 |
3% |
计算机类专业 |
3% |
创新创业与团队协作 |
30% |
|
100% |
优秀教师奖 |
教学效果反馈 |
30% |
本科教学工作量 |
30% |
爱心表现 |
10% |
计算机类专业教师 |
3% |
科研业绩 |
27% |
|
100% |
优秀人才奖 |
学习成绩 |
60% |
领导潜力 |
5% |
特长 |
4% |
爱心表现 |
5% |
贫困生 |
3% |
创新创业与团队协作 |
23% |
|
100% |
注1:优秀学生奖和优秀教师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至少保证各一名。 注2:优秀人才奖,提供给创新班一年级学生;评审中,高考成绩和创新班选拔成绩各占一半。 注 3:优秀教师奖四年之内(含四年)不可重复获奖。 |
第十一条申请材料
评委会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对外公布“青鸥奖”申请材料及申请程序。所有“青鸥奖”申请人,都须按下列“青鸥奖”申请材料表中相应类别的要求及申请程序及时提供申请材料,否则将失去评选资格。评委会有责任及时提醒申请人补交遗漏的申请材料和申请截止日期。
“青鸥奖”申请材料表 |
优秀学生奖 |
1. 优秀学生奖申请表,一份送管委会办公室,一份送申请人所在学院 |
2. 两到三封推荐信,其中两封需来自其主课授课教师。推荐信由推荐人直接送管委会办公室 |
3. 申请人自荐信,不超过500字,内容不限 |
4. 历年学习成绩单(成绩单由学校有关部门直接送管委会办公室) |
5. 申请人所在学院意见(由所在学院主管直接送管委会办公室) |
6. 补充材料(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其它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
优秀教师奖 |
1. 优秀教师奖申请表 |
2. 两到三封推荐信,其中两封需来自其任职的院系同事。推荐信由推荐人直接送管委会办公室 |
3. 学生推荐表(由所在学院主管直接送管委会办公室) |
4. 申请人自荐信,不超过500字,内容不限 |
5. 授课学时证明(由任职的院系直接送管委会办公室) |
6.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主管直接送管委会办公室) |
7. 补充材料(获奖证书、获奖论文证明等) |
优秀人才奖 |
1. 高考成绩单、入校后创新班选拔考试成绩单(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直接送管委会办公室) |
2. 申请人自荐信,不超过500字,内容不限 |
3. 补充材料(各类奖励、荣誉证书、证明等) |
第十二条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当年9月底向评委会提交本人可提交的全部材料;
当年10月10日前,评委会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是否收到全部资料;
申请人需敦促有关各方将缺失材料及时提交评委会;
到当年10月15日止,申报材料应到齐;评委会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是否收到全部资料;
到当年10月18日止,申请材料仍未到齐的申请人,失去当年评选资格;
从当年10月20日开始,评委会开始进行评审工作;
到当年10月30日止,评委会确定“获奖人提名名单”,并进行公示;
到当年11月5日止,评委会确定“获奖人建议名单”,并将获奖人建议名单及其全部申请材料报管委会和甲方主任委员,待批;
到当年11月10日止,经管委会和甲方主任委员确认,确定“获奖人”名单,并对外公布。同时通知评委会和“青鸥奖”办公室,准备“青鸥奖”证书、奖金,确定“青鸥奖”颁奖日期;
“青鸥奖”颁奖日期定在每年的11月份。
第十三条“青鸥奖”证书分为优秀学生奖、优秀教师奖和优秀人才奖,证书由甲方、乙方共同主任签字(或盖其印章),加盖太原理工大学公章和“青鸥奖”钢印。
第十四条为保证“青鸥奖”获奖人的质量,“青鸥奖”评委会将遵循择优选拔、宁缺勿烂的原则,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评审。如当年获奖人数不足,则剩余奖金返回“青鸥奖”基金,经共同主任委员批准,作为来年“青鸥奖”的额外奖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可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逐年修改。修改意见由“青鸥奖”评委会和“青鸥奖”办公室共同收集,在每年年底之前报管理委员会和甲、乙方主任委员议定。本章程每年6月15日之前形成当年最终版本,由管理委员会、评委会和“青鸥奖”办公室根据本章程拟定“青鸥奖”对外宣传的操作指南或手册,经甲、乙双方主任委员批准后,在6月底之前对外公布,以便申请人、推荐人有章可循以及外界对“青鸥奖”评选和运作的监督。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第十七条因特殊原因导致申请程序有所延期,所有申请程序都需相应延期,以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申请材料及评委会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