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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综合评价、荣誉称号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22 14:41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学〔2021〕19号)和《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校学〔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综合评价、荣誉称号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定细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2022年3月本学院制定、经学生处资助科审核通过的《**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二、评定时间

学生综合评价、荣誉称号评选和奖学金评定工作于2022年9月15日之前全部完成。

三、证书发放

所有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到学生处资助科领取奖学金荣誉证书及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学院自行填写进行发放。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学生综合评价、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操作办法及程序,按照 2021/2022第一学期的执行即可。

2、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及时缴清费用,根据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截止9月1日中午12:00之后处于欠费状态(不论数额大小)的同学,视为无奖学金申报权限。

3、荣誉称号、奖学金评定工作完成后,填写荣誉称号获得人数统计表(附件1)、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发放总额统计表(附件2)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资助科431(迎西校区109)办公室;同时将荣誉称号获得人数统计表(附件1)、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发放明细(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tyut_xueshengchu@163.com。

附件1:2021/2022荣誉称号获得人数统计表

附件2:2021/2022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发放总额统计表

附件3:2021/2022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发放明细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