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晋教财〔2020〕50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2021年度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46人,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以及学院情况,进行了国家奖学金名额预分配,各学院评选名额预分配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
(1)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要求全体评审委员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附件3);
(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加盖学院公章(附件5,一式两份);
(3)《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要求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附件6,一式1份);
2.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报送时间:10月11日上午前
地点:明向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31室 电话:3176209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导意见》(附件2)严格开展评审工作。
2.学院是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的主体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规则组织评选,不得放宽条件报送不合格者。若出现条件不合格者,将取消不合格上报人员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学院认真做好本项工作的组织宣讲,使学生深刻体会到党和国家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爱护,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通知内容务必宣传到人,保证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及工作时限,向学生公布学校和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公示渠道,获奖后资金发放程序等。
4.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要做到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评选过程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
附件:1. 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预分配表
2.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导意见
3.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示例)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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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 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导意见.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 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预分配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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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6 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