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太原理工大学“汾酒”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5阅读数:
各相关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潜心研究、勇于创新、成才报国,山西省汾酒集团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汾酒”奖学金。根据汾酒集团与学校有关约定及《太原理工大学“汾酒”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本次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面向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矿业工程学院、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评选。每个学院推荐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共计12名。
二、奖励标准
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规范推荐、评审和公示工作;本科生和研究生分类评审。
四、工作要求
评选条件和程序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汾酒”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相关支撑材料11月23日前,报送行政主楼511室。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汾酒”奖学金评审办法
2.太原理工大学“汾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太原理工大学“汾酒”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1月3日
-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汾酒”奖学金评审办法(1)(2).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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