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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09阅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港澳台〔2026〕17号)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的港澳及华侨、 台湾籍本科学生(不含一年级)。

(二)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规定注册;在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各类文体和科技竞赛活动,表现优秀。

(五)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体育成绩达标。

二、奖学金等级及奖励标准

2026年本科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学年

6000 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 5000 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 4000元。

三、评选名额

此次山西省教育厅下达我校评选名额分别为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1个;台湾学生奖学金1个。

各相关学院按奖学金类别各选拔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成立评审组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四、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制定评审细则;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各项条件,择优推选候选人,由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署意见,将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汇总各学院报送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情况,成立评审组进行评审,提出拟获奖名单。

4.获奖公示: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获奖名单。

五、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务必做好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的通知宣传和评审推荐工作,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2.学院按照评审要求和流程择优选拔和推荐,确保评选工作透明公开公正。

3.申报材料和学生现实表现报送截止时间10月13日中午,报送地点:明向校区行政楼B511办公室。

联系电话:3176210,联系人:阿布老师。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