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列表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3阅读数:

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研〔2025〕4号)规定,现组织开展 2026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档案调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参评名单详见附件 1、附件2)。

参评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按时缴纳学费完成学籍注册。在职工程博士不参与评审。

二、资金核拨

研究生工作部根据上级部门核拨的资金数额,按照各学院参评人数按比例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下拨至学院。

各学院参评人数和资金下拨具体数额详见《2026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明细表》(附件 3)。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下发学院评审通知,及时开展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公布评审及公示期间的监督电话(院校两级)或邮箱。

2.各学院于2026年6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明向校区行政楼B511 办公室,电子版(excel)打包发送至xgbzzk@tyut.edu.cn

报送材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 4、附件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情况统计表》(附件 6)、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附件 7),评审工作报告》纸质版需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规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需按学硕、专硕分类评审。

3.下拨学院的资金要最大限度地充分使用,在确保符合评审规则和条件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提高评审奖励的覆盖面。

4.各学院要及时受理评审和公示期间学生反馈的相关问题,并在 3 内予以答复;如反馈的问题情况属实,应及时做出调整。

5.各学院报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中的相关信息填写需准确无误,请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名单》中复制, 以免造成相关信息或格式出现错误。

6.各学院在评审过程当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向研究生工作部报告。

7.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 6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