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学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的毕业生,充分发挥学生榜样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组织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太原理工大学2026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符合评选范围毕业生人数的10%(本科和研究生分别测算)。
三、评选依据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研〔2025〕4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流程,认真组织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要广泛宣传,精心选树优秀典型,并通过一定途径进行展示,充分发挥朋辈榜样引领作用;要以评选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增强对母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其荣誉证书等。
四、材料报送
1.《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
2.《202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
3.学院公示材料(签字盖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纸质版;
4.典型代表性的优秀毕业生宣传展示材料(本科生和研究生各一名;500字以内文字材料和一张高清照片)。
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于6月5日前报送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514办公室。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szk@tyut.edu.cn。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生)
2.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3. 2026届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生)
4. 2026届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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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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