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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8阅读数:

各学院:

现将 2025—2026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毕业班学生)。

二、认定流程及依据

请各学院依据《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校学〔20247 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认定程序。辅导员应深入学生群体,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在评定过程中应通过各种渠道全方位了解和掌握学生实际情况,严格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和比困。

2.通过认定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相应资助项目。各学院要结合认定工作,及时回应学生疑问、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密切关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及时掌握并核实因突发性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新情况。

3.各学院要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认定工作,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既不隐瞒,也不夸大虚报;同时,注意做好存在实际经济困难,但未提交认定申请学生的动员工作。

四、材料报送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及《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评议认定情况表》由各学院装订成册、统一保存。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成立及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纸质版),内容包括:学院总人数、认定人数及比例、工作进度、会议记录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五、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于 2026 5 20  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明向校区行政楼 B511 室,电子版发送至:xgbzzk@tyut.edu.cn系统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班级家庭经济困难集中认定工作记录》

3.《太原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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