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港澳台〔2025〕2号)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的港澳籍本科学生(不含一年级)。
(二)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规定注册;在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各类文体和科技竞赛活动,表现优秀。
(五)学习勤奋努力,成绩良好;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体育成绩达标。
二、评选名额
此次山西省教育厅下达我校名额为1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各相关学院择优选拔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成立评审组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人上报省教育厅。
三、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制定评审细则;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各项条件,择优推选候选人,由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署意见,将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汇总各学院报送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情况,成立评审组进行评审,提出拟获奖名单。
4.获奖公示: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获奖名单。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务必做好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的通知宣传和评审推荐工作,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2.学院按照评审要求和流程择优选拔和推荐,确保评选工作透明公开公正。
3.申报材料和学生现实表现报送截止时间10月23日中午,报送地点:明向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31办公室。
联系电话:3176210,联系人:郑老师。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2日
- 附件【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