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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1阅读数:

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25年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5年下达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99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51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58名。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1026名,秋季国家助学金7815名(含预科生)。各学院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评选依据

《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4〕21号)、《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研〔2025〕3号 )。

、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及要求

1)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评审意见》,要求全体评审组成员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附件3);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科生一式一份,研究生一式两份)及支撑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本科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及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有1项或是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外,还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要求学院评审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一式一份);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5)《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要求学院评审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一式一份);

2.报送时间

请于9月19日前报送国家奖学金,10月14日前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纸质材料报送至明向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3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yutxszz@163.com,电话:3176210。

四、工作要求

1.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取得日期截止9月11日,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主要为2024—2025学年期间所获奖项。

2.学院要严格按照本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执行,严禁降低标准评选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3.学院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成员结构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切实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4.加强统筹协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同时广泛宣传政策,注重教育引导。学院要以评审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公开答辩会、事迹报告会、交流讲座等形式的资助育人活动,使广大学生自觉形成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思想和行动。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5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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