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202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计划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5—202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计划的通知
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管理,加强勤工助学经费使用效率,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根据 《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校学研〔2025〕7号),现组织申报2025—202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类型
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临时岗和实践岗。固定岗位为长期性工作岗位;临时岗位为辅助完成校级及以上重大活动或重要工作的岗位;实践岗主要用于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性岗位,如“助力课堂”等。
二、设岗原则
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教学辅助、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和公共服务等内容为主。岗位既要能锻炼学生,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
2.全校固定岗位总量保持相对稳定,各单位固定岗位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学年设岗数,具体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根据上一学年用工情况,统一进行制定,不再进行申报;因机构重组或学院调整等原因,上一学年未申报用工计划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提交《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设立申请表》。
3.各单位开设的临时岗工作应当服务于校级及以上重大活动或重要工作,工作时长不超一个月(总时长不超过40小时,不少于8小时)。各单位2025—2026学年临时岗用工计划均需要提前制定和申报,申报计划主要参考上一学年的实际用工情况等。
三、岗位申报与审批
1.申报的固定岗和临时岗一经审批通过,可直接发布岗位信息,无需再履行审批手续。在审批获准之外,因学校临时突发性工作需要开设临时岗的,须提前三天提出申请,事后补办手续的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固定岗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设立申请表》,申报临时岗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临时岗设立申请表》,经设岗单位(处室或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批后,于7月7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稿交至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qgzx@tyut.edu.cn。
3.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汇总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请信息,经研判测算后,报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核定,确定各用工单位2025—2026学年固定岗和临时岗的用工数量。
4.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勤工助学岗位审定结果反馈给各申报单位,各用工单位根据核定标准和工作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岗位发布及招聘等,做好勤工助学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勤工助学采取“先定岗、后聘用”的原则,经审批设岗的勤工助学报酬从学校专项学生资助经费中列支;未经申报审批自行设置岗位,由此所产生的勤工助学报酬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2.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公布后,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优先考虑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
3.各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强化劳动意识、技能培训及榜样选树等劳动教育。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4.各用工单位须指定一名在职老师负责勤工助学工作,如涉及本单位勤工助学经办人、负责人调整的,请一并报回。
5.材料报送地点:明向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31室,北区行政主楼109。联系电话:0351-3176209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设立申请表》
2.《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临时岗设立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7月1日
- 附件【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立申请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勤工助学临时岗设立申请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