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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6 16:54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47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文件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保持不变;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与第一批评选名额相同,国家励志奖学金保持原分配名额不变。

三、评审依据

《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2号);《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校学〔201523号);《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南(暂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有参评成果取得日期截止 2024 1031日(含)有效。

四、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本、硕、博)报送截至117日;

2.《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国家奖学金相应《申请审批表》及支撑材料;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只需报送因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后,需要增补的候选人名单《汇总表》以及《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和增补工作。

2.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材料,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推荐上报的情况。一旦发现有学生不符合评选条件,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由本学院直接递补。

3.报送材料中需要签字的部分不可使用签章或代签,申报材料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410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