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服务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将继续开展2024年秋季心理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安排
1.信息录入(10月23日-10月24日)
各学院心理专员按照数据模板(见附件1)于10月 23日—24日前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网址:https://xinli.univs.cn)中统一导入各学院全体在校生信息(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2.集中测评(10月23日-11月13日)
测评平台: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
测评对象:全体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测评时间:
10月23日—10月29日,2024级新生测评。
11月1日—11月13日,2021、2022、2023级学生测评。
组织方式:各学院在测评时间内自行组织学生心理测评。
测评方式:学生可以通过链接(https://xinli.univs.cn)用电脑测评,也可以扫码(附件2),通过微信小程序“荔枝心理测评”参与测评。具体详见附件3《学生测评登录入口》。
3.补测安排
10月30、31日:2024级新生补测。
11月14、15日:2021、2022、2023级学生补测。
因故未能及时参加测评的学生,以及测评结果试卷作废(测评结束24 小时后登录系统进行查看)的学生,学院须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学生重新测评。
二、测评要求
1.各学院要增强认识,重视心理测评,安排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学生完成测评,需保证测评完成率。
2.各学院应组织好学生进行集中测评,辅导员须亲自到场,保证测评环境的安静和有序,保证学生在一定时间内独立答题。
3.辅导员需提醒学生携带电脑或智能手机,登录网站参与测评,学生登录的手机号需和辅导员导入平台的手机号一致。
4.本次测评只是为了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所有问题的答案无对错之分,请提醒学生按照自己实际情况如实作答,确保测评结果客观、真实。
5.各学院相关人员对学生的心理测评结果要严格保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提供相关内容。
6.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中心,联系电话:0351-3176215。
附件:1.学生信息导入模板
2.“荔枝心理测评”小程序二维码
3.学生测评登录入口
4.(辅导员)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手册
5.心理测评平台常见问题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
2024年10月23日
- 附件【附件1:学生信息导入模板.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荔枝心理测评”小程序二维码2024.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学生测评登录入口.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辅导员)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手册-0911.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心理测评平台常见问题.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