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太原理工大学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修班暨2017年辅导员培训的通知
观看次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9 10:58:54

各学院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文件精神,执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对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规定的职业技能,紧密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辅导员队伍素质,特举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修班暨2017年辅导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标根据高校辅导员工作特点,帮助辅导员明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职业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掌握学生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提升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业务水平,使其成为大学生的学业促进者、生活指导者、思想解惑者和人生导航者。

二、 培训形式2017年分两个阶段培训,每个阶段独立考核。本学期一共培训10次,原则上每周一次,每次一个上午,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的形式;下学期举办4—6次专题讲座,结合讲座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学员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由学生工作部(处)记录培训学时和考核结果。

三、 培训对象本次培训学员包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院团委书记、专职辅导员和保资生辅导员。

四、 组织管理采取班长管理和学员自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班长由学生工作部(处)指派。学生工作部(处)对培训期间各学员完成培训任务情况、组织纪律情况实行监督和检查。培训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完成作业,积极参加研讨活动,自觉学习培训班指定的教材,服从培训班老师和班长的管理。培训期间,学员需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如缺课超过2次,不予记录培训学时,考核结果为“空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假条。

五、 考核办法学生工作部(处)为每一位学员建立学习档案,按照《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培训班学员考核实施细则》,从出勤纪律、讨论交流发言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等方面,客观记录学员在各个培训阶段和环节的表现及成绩。

六、 培训时间和地点2017年春季学期辅导员培训内容和日程安排详见附表,培训地点为明向校区政法学院二层报告厅。秋季学期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七、 工作要求加强辅导员培训是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职业化发展的重要工作,是提高辅导员素质能力的有效途径。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计划、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提前做好参训人员的工作安排。

附表1 培训内容和日程安排表

附表2 培训学员分组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